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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修訂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 超商提供重複性使用之容器

News586/焦點傳媒社 彭慧婉 2021.07.27 21:07

【焦點傳媒/記者彭慧婉報導】桃園市議會於今(7/27)日三讀通過修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其中增訂規範指定規模以上之飲料販賣業(如超商、速食店等),應提供重複性使用之容器並鼓勵消費者使用,自明(111)年7月開始實施,桃園市將成為全國也是六都第一個實施1次性容器減量的縣市,首創超商加入減塑減廢行列,展現循環永續城市決心。

環保局表示,全國使用拋棄式飲料紙杯塑膠杯1年約18億個,其中4大超商咖啡年銷量更超過4.5億杯,數量龐大對環境負荷及資源損耗造成嚴重影響。桃園市自110年4月21日推動統一、全家兩大超商示範啟用循環杯,合作超商主動提供重複性使用性容器供消費者使用,循環杯借還服務結合好桃器循環容器租借系統2.0,容器材質、洗淨殺菌、配送均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範,讓使用民眾能安心借用,試辦到目前7月為止,獲得桃園市民朋友一致好評並豎起大拇指支持。

 

環保局為加速一次性容器減量時程,特提出增訂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條文,將規範超商(四大超商體系全家、統一、萊爾富及OK便利商店)、速食店(如麥當勞、肯德基等)等指定規模之飲料販賣業,應配合提出鼓勵消費者自帶重複性使用之容器獎勵優惠措施,並主動提供重複性使用之容器,用獎勵或鼓勵消費者使用措施,逐年提高使用比例的達到提升減廢的目標。

 

通過桃園市發展低碳綠色城市自治條例施行後,超商、速食店等飲料販賣業者成為桃園新食器消費循環模式的環保盟友,不僅提升各超商、速食店等品牌形象,更全速朝無塑永續消費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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