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國道公路警察局分析資料,今年5月份國內新冠肺炎疫情嚴峻,全國進入三級警戒,政府要求民眾減少移動,國道交通流量也明顯減少。但國道嚴重超速案件卻有增加趨勢,尤其超過時速60公里以上的危險駕車也增加,其中還有測到行速302公里的誇張車速,已嚴重影響道路行車安全。
國道公路警察局的臉書粉絲專頁,頻繁貼文提醒民眾注意行車安全。因為據統計,自今年5月15日起政府宣布疫情三級管制後,經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統計高速公路交通量減少了30%到50%。但經大數據分析,超速情形卻增加了。國道警為維護高速公路交通秩序及行車安全,已針對嚴重超速(時速超過40公里以上)加強取締。
統計自5月15日起至7月20日,取締嚴重超速共計7592件,而事故較常見肇事原因如「未注意車前狀態」、「未保持行車安全距離」、「變換車道或方向不當」等,都與行車「速度」習習相關。
國道公路警察局的臉書粉絲專頁,貼文宣導提到,在正常車流的時候,如果每台車都保持該路段的最高速限前進,車流會是安全的。通常都是出現低於平均車速的慢速車,或是高於平均車速的超速車,會讓車流的秩序被破壞。因為速差會引發變換車道及安全距離的危險,而時速越快,反應時間越短,即使是一個小掉落物都可能讓車輛失控。
速度越快的車輛一旦發生碰撞,傷亡的可能姓也會大幅增加。國道警呼籲,希望大家都能遵守法規,也提醒民眾超過限速60公里以上,就屬危險駕車,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的最高速限,處3000到6000元罰鍰。
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處6000到24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駕駛及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駕駛執照。另外,若2輛以上汽車共同超速60公里以上,或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處3萬到9萬元罰鍰,並當場禁止行駛及吊銷駕駛執照。
照片來源:國道警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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