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 前3日需檢驗PCR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19日宣布,國內疫情已較為穩定,為兼顧國內妥善安排人力及實務上業務需求,自20日起恢復移工調派至同一雇主之其他工作場所。至於工作延伸(即雇主指派移工至客戶契約履行地工作),考量移工流動性較高及染疫風險,仍暫緩解封,未來將視疫情再行檢討。

指揮中心指出,近期評估國內整體疫情及產業發展需要,即日起起恢復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雇主符合下列情形,得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單次達60日以上,其餘單次未達60日以上者仍不得調派。
一、 安排移工核酸檢驗(下稱PCR)且PCR結果須為陰性:如為須向勞動部申請調派許可者(如營造業),須於申請日(含)前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且PCR結果須為陰性,始得向勞動部提出申請。另其他工作類別無須經勞動部許可得逕調派者,須於調派日(含)前3日內安排移工檢驗PCR,且PCR結果須為陰性,始得調派移工,又調派前應先將PCR檢驗結果送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
二、雇主應依指引辦理防疫措施:倘若移工檢測PCR確診時,雇主應善盡雇主責任,並依勞動部「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雇主聘僱移工指引:移工工作、生活及外出管理注意事項」,配合衛生單位安排就醫或送集中檢疫所隔離治療,並依確診個案處置及解除隔離治療條件續處。倘若移工檢測PCR陰性,雇主調派移工仍應依指引,每日進行移工健康監測及記錄移工出入足跡。
指揮中心表示,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單次達60日以上者,如未於上開規定期限內安排移工檢驗PCR,未依規定向勞動部申請或未送當地勞工主管機關備查,將依「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4款及第68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萬至15萬元罰鍰;若違反2次以上,將廢止雇主聘僱許可及管制聘僱移工名額。另雇主如委託仲介公司辦理移工生活照顧,因仲介公司未善盡受任事務,違反上開防疫措施,將依仲介公司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
The post 雇主調派移工變更工作場所 前3日需檢驗PCR first appeared on 桃園電子報-台灣新聞天天報.相關新聞
新加坡雇主逾越法規善待移工 倡成本分攤共促勞動權益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持續推動 高屏澎東區直聘中心助雇主留用資深優秀家庭看護工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續推動 高屏澎東區直聘中心助雇主留用資深優秀家庭看護工
救溺變圍捕 海巡員緝獲2越南籍失聯移工1雇主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持續推動 高屏澎東區直聘中心助雇主留用資深優秀家庭看護工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持續推動 高分署直聘中心助雇主留用資深優秀家庭看護工
資深移工變身企業關鍵幹部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助產業穩定留才
勞動部「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助產業留才 資深移工變身企業關鍵幹部
台聯黨、雇主協會澎湖辦座談 籲正視離島漁業缺工與長照困境
移工變更住宿地點務必通報 花縣府籲請雇主務必注意 以免受罰
嘉義縣政府籲雇主勿貪圖方便違法指派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
台灣大哥大連12屆名列「公司治理評鑑」前5%
Axi 獲 Xref Engage 頒發「2025 年度最佳工作場所」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