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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全面無障礙化!內政部修法加速老建物裝電梯

好房News/ 2021.07.11 16:34
好房網News記者蘇瑜玟/台北報導
 
為推動老舊建物增設電梯,內政部1日通過「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草案,增設電梯均得適用免計建蔽率、容積率等規定,同時在不影響人員避難前提下,放寬1樓出入口寬度,可有條件縮減為75公分,提高增設電梯可行性,將於近期發布施行。
 
內政部表示,新建建築物自2013年1月1日起,已全面無障礙化,除特定情形的建築物外,均強制規定須設置電梯。為朝建物全面無障礙化邁進,這次修法將既有建築物增設電梯適用對象,由原規定2011年2月27日生效前申請建造執照,於興建完成後領得使用執照的5層以下建築物,調整為2013年1月1日修正生效前,使其增設昇降機均得適用免計建蔽率、容積率等放寬規定。
 
為推動老舊建物增設電梯,內政部1日通過「建築技術規則」修正草案,將於近期發布施行。圖/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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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提到,考量1982年7月15日以前6層以上、總樓地板面積未達1000平方公尺的建築物,依當時規定並未設置電梯,此次修正也同步納入適用。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由於現行既有建築物增設電梯,多設置於樓梯間前方,因1樓腹地不足,導致設置困難。建築研究所在研究過程中,透過電腦程式模擬,營建署再廣邀各界專家學者,最終決議住宅用途建築物符合一定條件,就可放寬1樓出入口寬度。
 
內政部說明,這次修法新增只要在各層樓梯間均設有緊急照明設備,並於地上2層以上各樓層均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或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且具有「地面層以上每樓層居室樓地板面積小於200平方公尺」、「直通樓梯為安全梯」、「各戶面向樓梯的開口改為具阻熱性及遮煙性能的防火門窗」3項條件之一,就可將1樓避難層出入口寬度由120公分放寬為75公分以上,以提升防火避難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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