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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飲符合「3條件」可內用 若爆確診停業3日、11天內只准外帶

匯流新聞網/陳 鈞凱 2021.07.08 15:28

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三級延長、適度鬆綁,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今(8)日宣布延長全國疫情警戒第三級至7月26日止,並自7月13日起適度鬆綁部分措施,其中飲餐內用怎麼做?食藥署長吳秀梅強調,不但「桌與桌」或「人與人」要保持1.5公尺以上的距離,一旦有員工或顧客確診,得暫停營業至少3日,且恢復營業11日內,暫停內用、改採外帶。

吳秀梅表示,目前餐飲除可提供外帶服務,亦適度鬆綁內用規定,請業者一定要配合落實相關規定,尤其環境清潔消毒要比平常更加強,應訂定清消計畫,針對廁所部分特別加強。

食藥署進一步訂定「餐飲業防疫管理措施」重點如下:

一、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盤點相關工作人員及造冊、訂定餐飲從業人員分流上班計畫、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包含人員名單及異常追蹤處理機制)、落實體溫量測、健康狀況監測及定期篩檢、並鼓勵安裝「臺灣社交距離App」。

二、餐飲從業人員衛生行為:加強餐飲從業人員防疫教育訓練,落實戴口罩及勤洗手;外場人員口罩加面罩,內場人員口罩加帽子;保持從業人員用餐距離。

三、餐飲場所環境清潔消毒:訂定環境清潔及消毒計畫、定時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增加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頻率。

四、顧客用餐管理:實施顧客實聯制;落實顧客衛生防護措施,除用餐外全程戴口罩;保持顧客用餐距離;調整供餐方式,以個人套餐、分菜後再上菜、自助餐由專人服務型態為主;管制人流,營業分流,避免人潮擁擠;避免點餐及收付款交叉污染;提供酒精類飲料進行營業時間管制。

五、餐飲場所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盤點場所內相關活動人員並完成造冊;擴大風險管控,自主防疫管理;配合疫情調查,接受快篩或核酸檢測。

食藥署表示,所有餐飲業皆須符合上述列規定,若有隔板、採梅花座或可維持用餐時的社交距離,則可提供內用服務。後續將與餐飲業者及地方政府衛生局召開視訊說明會,確保餐飲場所的安全。

照片來源: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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