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女性農會行員生前爭監護宣告;父母死後要喪禮自辦,孝?

報新聞/
4 年前
記者李振麟/嘉義報導
全國台灣耀活協會理事長 蔡永澤博士 100/7/2

嘉義市農會吳鳳分社某蔡姓行員在107年4月30日委託嘉義市劉姓律師對其父母提出監護宣告的委託,一般人可能認為是盡孝與現代花木蘭;然而在107年度監宣字第122號裡,劉姓律師利用不當程序誤導法官不通知家中從事教職具管理科學博士學位的唯一長子到場,讓被父母判以輔助宣告,一個嫁出去的女兒與夫家強烈反對、答辯中也承認無法照顧父母且還要上班的蔡姓農會銀行行員申請並擔任了輔助宣告的輔助人,另一位無職業、動不便的大女兒不知為何擁有嘉義市共和路206號黃金店面與財產的蔡姓大女兒擔任蔡產清冊者。

蔡姓長子帶父母就醫

被輔助宣告的蔡姓老夫妻過去從事生魚片生意,省吃儉用存錢,因三女兒在嘉義市台灣銀行,四女兒在嘉義市農會疑似需要招募存款與借貸而將錢存放農會,金額高達數千萬,蔡老夫人也在台銀保險箱與合作金庫存大量黃金與財務。蔡姓老夫妻知要被女兒監錄宣告後,於107年7月9日晚上6:00請兒子錄影當庭懇請法官夫母請求不要任何監護宣告,要在老家與兒子與兩孫子安度晚年。然經過兒子請律師力辯與抗告,兩老還是被判輔助宣告,蔡姓農會行員實際上不是親力親為而是請看護並對於財產使用不遺餘力,也沒有出具任何一個月的財務狀況給關係人,更沒有讓兩老在適合的醫療機構安養與照料,蔡姓老翁於108年5月22日於署立嘉義醫院往生;蔡老夫人於110年6月27日相繼死亡。上述兩位蔡姓子女在父母死後也未讓蔡姓老夫妻獨子知道父母在那兒? 經查都放在殯儀館冷凍庫與其生前交代要在家中辦理後事完全不一樣。兩位女兒這是盡孝道嗎?

蔡姓長子常帶子女回去讓父母歡愉,其餘四位姐姐其夫婿與子女不曾見過

蔡姓行員在其母110年6月27日凌晨先逝,除一個簡訊「母親心臟停了」之後,應知道其輔助人所有職務依法都應停止,但是跟蔡姓老翁一樣都佔據並不告知也未依照蔡姓老夫妻生前交代,從所有生死學與教科書上甚至古禮在死後由長子處理,當時爭議時由調解委員會調解結果是由長子負責。

蔡姓老夫妻最疼愛蔡姓獨子於106年發現家中裝滿監視器並解碼後發現於110年5月20日被最高法院定讞將入獄4年4個月的前東市場自治會長許姓退休鐵路員工許永紋與蔡姓行員疑似圖掏空老夫妻財產並疑似騙老夫妻去立民間公證人公證遺囑與簽授權書,經蔡姓獨子詢問見證人蔡姓代書與另一見證人原來皆是許自治會長同袍好友,經詢問與錄音蔡代書說此遺囑是四位姐姐告訴他要替弟弟保存財產無他用才擔任,但是許自治會長卻也同時公證他可以動用父親財產與在父親家裝設監視器規避刑事訴訟的爭議點,綜合上述,這不是一切真相大白了,動機與行為跟結果一致。

從桌子可以看的確蔡女要自辦,桌上供品與蘭花都是蔡姓長子準備

當時106年11月3日蔡姓獨子就對許永文與其四位姐姐提出侵占告訴。而蔡姓婦人於110年6月27日凌晨先逝後,蔡姓行員除不告訴地點與所有儀式時間點,竟然要自辦,經循連續三天蔡行行員都請喪假但未見出現殯儀館與靈堂桌上只有兩包餅乾與一罐蘆筍汁跟隔天多一罐呂包裝紅茶,蔡姓獨子於死亡當日開冰櫃跪拜講述一切真相後,母親眼淚流下與父親當時知道真相後嘴角一動相同狀況,蔡姓獨子最近兩次脊椎動大刀,尚未恢復仍然準備母親生前最愛吃的食物與紙衣跟大量冥紙讓其母親可以得到尊嚴,蔡姓獨子質疑所謂自辦與未告知時程是要四姊妹自己當道士誦經念佛辦法會超度定自己找地方火化是自己處理嗎 ?

 這事件點出法律未能真正了解當事人感受與律師疑似利用不正當收法引導法官跟在男女平等下,是否也該考慮古代理法,蔡姓獨子習佛了然因果循環與自然運行法則,自然也心中遺憾但卻是知道這是一個過程,或許幾年後,真相與因果出現後,會讓更多人瞭解本文章發表用意與法律在監護宣到輔助宣告的要件是否要修改、不孝律師的停職懲處與輔助人監護人是否真的行孝,或許沒有輔助宣告,現在是還在含飴弄孫、安養天年.

 圖 外人許姓男子慫恿蔡姓行員帶父親去公證

圖: 依法需要所有子女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