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容緩! 海委會與各單位攜手戰油污

台灣好報/王雯玲/高雄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王雯玲/高雄報導】中油大林廠外海浮筒輸油管22日原油外洩,經過連日處理,今(29)日於恆春鎮山海漁港及紅柴坑漁港區內無明顯油污,污染仍集中在2漁港間的岸際礁盤,海保署要求中油加派人力,分區處理,希望盡快控制。海上部分,海委會透過無人機偵照,發現山海公墓岸際仍有油污,已即刻通報中油公司以2艘膠筏布設吸油棉索清除。小琉球部分主要針對白沙及大福漁港執行巡查,並環島就潮間帶及沙灘巡查,今已無明顯油污。

針對各界質疑海委會於此案有怠慢及疏失部分,海保署澄清,依據行政院核定之「重大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計畫」之分工,此次案件係歸屬「非因海難事件」中「第一級」,係由海岸管理機關、地方政府或港口管理機關(構)負責應變,故該案主要係由屏東縣政府及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主責應變,惟考量此次漏油事件污染來源為外海浮筒,影響範圍可能涉及高雄市及屏東縣,海委會基於中央主管機關的立場,於6月22日發生當日上午5時成立緊急應變中心起,投入這次事件之應變工作,並協調地方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事業單位的資源,共同督導中油公司進行油污清除。

海保署於22日當日上午10時30分召開第1次緊急應變會議,至今召開10場次,並召集海巡署、漁業署、國營會、航港局、墾管處、高雄市海洋局、屏東縣環保局、高雄港務分公司、台塑及專業油污清除專家等,整合中央、地方政府及民間資源共同投入此次除污工作。

海保署認為,油污事件首要任務為油污圍堵及清除,案發後除迅速進行上述工作,並積極掌握中油公司處理進度,除於25日及26日分別依據海洋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第19條告發外,後續如中油公司未依主管機關命令辦理,將持續依法開罰。

圖1海保署無人機空勘山海漁港至紅柴坑漁港間油污散布情形
圖2海面與岸際同步執行清污作業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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