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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空屋一招享10%自用稅率 爆省土增稅

好房News/ 2021.06.26 00:24
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賣售空屋也能享土增稅自用優惠稅率?資深地政士指出,自用土地增值稅以10%計算,一般土地增值稅以20%至40%計算,兩者相差甚大,所以自用增值稅有「一生一次」或是「一生一屋」的規定,而非無限享用,而是否辦竣戶籍登記往往是重要關鍵。
 
正業地政士聯合事務所長鄭文在指出,依照土地稅法第9條的規定,本人、配偶、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營業用之住宅用地。同法第34條更規定自用住宅稅率繳納土地增值稅者以一次為限。
 
戶籍不用遷入也能享10%土增稅優惠稅率,原來靠這一招。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內湖。(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攝影)
 
所以在出售房地產時,若出售人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的規定,通常本人、配偶或是直系親屬,戶籍必須遷入出售地,才可以開始申報土地增值稅,但有一種情形可以列外,不用遷入戶籍即可申報自用土地增值稅。
 
依據財政部72.08.17台財稅第35797號函「土地所有權人為騰空房地待售,在出售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及第34條規定之自用住宅用地前,因必須遷居而遷出戶籍,致在簽訂買賣契約時,其戶籍已不在該自用住宅用地者,原不得繼續認為供自用住宅使用;惟為顧及納稅義務人之實際困難,凡在遷出戶籍期間,該自用住宅用地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其遷出戶籍期間距其出售期間未滿1年者,仍准依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徵土地增值稅。」
 
如有騰空待售的情形,只要戶籍遷出未滿一年,且出售前一年沒有出租、營業的情形,都可以向稅捐處提出申請,免再遷入戶籍。
 
另外,鄭文在提醒,自用土地增值稅有面積上的限制,「一生一次」都市土地300平方公尺,非都市土地700平方公尺,超過部份以一般稅率計算;「一生一屋」因為有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設籍連續滿六年,且出售前五年內無營業使用或出租情事,所以無此騰空待售的適用。
 
另外,如果是空地,沒有地上物,因為不符合土地稅法第9條,所以就無法辦理自用土地增值稅,人民有遷徙的自由,但是遇到自用優惠土地增值稅適用時,戶籍的遷入與遷出,會影響到稅率的適用與否,一定要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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