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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實登少80萬」 投資客竟強硬回:不同意算毀約

好房News/ 2021.06.24 20:31
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為了抑制不肖人士炒作房價,以及讓消費者對於預售屋價格明朗透明化,內政部推「實價登錄2.0」,於7月正式上路。就有網友在臉書發文,近期購買預售屋,對方過去花900萬買下,現加價用980萬賣給他,但在實價登錄部分,對方卻堅持登錄「900萬」金額,若不同意視同毀約,需支付違約金。
 
該原PO在臉書社團《買房知識家(A你的Q)》表示,與投資客購買預售屋快完工了,對方以加價後980萬價格賣給我,「後來因為實價登錄對方堅持要用900萬的金額,不是用980萬,這樣之後我要脫手房地合一稅會很貴」,且對方稱「如果不能同意就是算毀約,毀約一樣付80萬給他當違約金」。
 
登載不實文書,最重可罰新台幣100萬元。示意圖/pixabay
登載不實文書,最重可罰新台幣100萬元。示意圖/pixabay
 
貼文一出,引發網友熱議,認為對方偽造「平轉」,造成無獲利假象,以規避政府課稅的心態不可取,「他要你犯法他賺錢,不犯法你要賠他錢?」、「他為了節稅少報這80萬的收入,對方沒有理由這麼強硬,如果因為這樣毀約,責任不在於你,反而是對方要賠你」、「如果用980萬成交,登錄就會有賺80萬,要跟政府對抽(有賺錢,房地合一稅),如果用980萬...他就沒有賺到80萬這麼多,可能少賺20~30萬吧」。
 
另有網友表示,預售屋做保存登記後的實價登錄,會先以第一個買方的價格做登錄(900萬),再註明備註:轉讓增加金額80萬。但如果賣方堅持連註記都不肯的話,會造成申報不實的問題。
 
照理來說,申報實價登錄總價,應與成交價相符,否則登載不實文書,最重可罰新台幣100萬元。內政部表示,申報價格不實且屢未改正者,將按每戶(棟)連續加重處30萬元到100萬元罰鍰;另就申報不實,涉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部分,各地方政府會視個案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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