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足疫苗抗疫根本 雲林縣政府喊話中央

台灣好報/廖承恩/雲林
4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廖承恩/雲林 報導】針對疫苗分配與施打爭議問題,雲林縣政府指出,因疫苗數量有限,依據衛福部規劃排序以第一至第類對象為優先施打目標。又依110年5月6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文指示,自5月3日起,第一類至第三類接種對象之同住者納入公費COVID-19疫苗實施對象。

衛生局表示,針對5月27日中央撥配雲林縣3500劑與31日之4700劑疫苗,除依據中央規定外施打外,考量防疫作戰實際需求,刻意將警察、消防與清潔隊員等每日均須與民眾接觸的工作人員,納入施打對象。

同時考量此段期間因地方記者與議員仍需於第一線進行疫情之選民服務與採訪報導業務,縣府秉持遵循中央規定及疫苗節約善用原則與精神(即每瓶疫苗打至11人次),協助本縣各黨派議員與記者們分別於5月20、27日,以及6月4日施打。另本縣防疫指揮官同住者施打事宜,縣府乃遵循中央規定下進行施打。

縣府指出,關於此外疫苗施打引起之相關爭議,其源頭終究在於疫苗於此階段的稀缺性。如同社會輿論所言,台灣猶如「國際疫苗乞丐」,因此無論疫苗如何分配,相關優先順序如何,必定無法完全滿足全台需求;因此儘速購置足夠疫苗,讓台灣儘早解除三級管制,以求人民日常生活與經濟發展恢復活絡,才是正本清源之道。
圖說:雲林縣政府認為應購足疫苗才是解決抗疫的根本。(記者廖承恩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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