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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藝文紓困4.0補助45.49億啟動 藝文產業虧百億

民生@報/ 2021.06.03 17:00

【文/陳小凌】文化部3日公布「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預算45.49億元,補助自5月11日起因受疫情影響產生營運困難的個人及事業。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天線上表示,今年5月到7月電影、流行音樂跟表演事業,預計上演卻取消的製作損失為6億多,藝文產業損失則高達80億到100億。為達即時紓困效果,首波補助將落在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文化部採取主動審查合於規定者,並與其他部會勾稽排除重複領取等因素後,3萬元將於4日起入帳,方式為一個月一萬元,分三個月進行,首批估計有9,500位可領。

 

文化部長李永得今天線上說明「藝文紓困4.0」補助方案。翻拍自臉書。

 

在撥款前會先跟勞動部對過資料,確保領補助金的對象還在藝文產業,並沒有被其他部會納入補助,撥款後會用簡訊通知。至於藝文事業及未曾獲藝文紓困補助的自然人,也將採「線上申請、簡化程序、先到先審」方式,加快核定撥款速度。

 

李永得說明,紓困補助四大用途為:藝文事業員工薪資及營運補助,如劇團、樂團、電影院、獨立書店、出版、廣播電視製作等,自營工作者減輕營運衝擊補助,貸款利息補貼,場館租金減免或規費補貼。此波估計1萬3千自由工作者,7000事業,共近7萬多民藝文產業工作者將受惠。

 

李永得透露,今年5月到7月電影、流行音樂跟表演事業,預計上演卻取消的製作損失為6億多,全部藝文產業損失估計則高達80億到100億。他強調,此次採從寬補助,至於台北市文化局祭出的藝文產業補助主針對鼓勵創作,文化部後續也會有類似的補助鼓勵疫情期間製作。

 

文化部說明,「藝文紓困4.0補助」分為對自然人及事業的補助。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皆可提出申請,補助基準參考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方案,每人補助3萬元。申請者若有其他已投入之製作或相關費用,則可以再酌增經費,合計補助以6萬元為上限。

 

「藝文紓困4.0補助」懶人包。文化部提供。

 

文化部表示,為簡化申請及加快撥款程序,曾獲藝文紓困1.0及2.0補助的自然人,以主動審查方式,扣除經勾稽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以及已在企業、機關(構)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等,於6月4日將補助款3萬元採直接撥款方式入帳。至於未曾獲補助或要申請製作費項目者,則另依須知規定進行申請。

 

事業部分,區分為「各類型藝文事業」、「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及「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三種補助,符合於我國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非法人團體或負責人具我國國籍之商號(個人工作室),可依受疫情影響情形申請,但三種補助只能擇一申請。

 

文化部說明,「各類型藝文事業」補助項目包含人員薪資及必要支出費用等,最高上限250萬元。「營業額減少達50%之事業」則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4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營運補貼。至於「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且給付其員工未達基本工資之事業」,以其雇用員工數每位1萬元計算,給予一次性停業補貼;事業之受雇員工給予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由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4萬元之補貼,由事業一併具領轉發。

 

文化部指出,原訂申請至6月17日的「營運損失補助專案」,為簡化作業,在6月7日前已完成申請傳送者,將繼續審查,並得在不重複補助項目情況下,申請藝文紓困4.0的三種事業補助之一;尚未完成申請傳送程序者,則請直接改申請藝文紓困4.0補助。

 

「藝文紓困4.0」補助預計於6月7日公告受理,自然人申請日期至110年7月12日止、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申請方式採線上及郵寄兩種方式,文化部表示,為防疫及節省申請與作業時間,建議優先採線上申請方式,文化部也將採先到先審方式,加快各項審查及核定撥款作業。

 

此外,在紓困貸款及利息補貼部分,文化部自去年即已爭取將藝文產業納入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紓困振興貸款及利息補貼方案,並針對大型藝文事業提供無上限的利息補貼,今年度將持續辦理。之前已取得紓困振興貸款的藝文業者,文化部將協助與承貸銀行溝通,主動協助申貸者評估再展延需求,包括貸款利息補貼延長及本金緩繳需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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