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生館偷營業 金門縣府重罰20萬
台灣好報/舒遠/金門
4 年前
【記者 舒遠/金門 報導】針對日前(5月20日)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在金城鎮查獲一起指壓按摩養生館違規營業一案,金門縣政府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 項第2 款作出裁處,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第1 項第2 款規定從重處罰負責人新臺幣20萬元罰鍰。
金門縣政府指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COVID-19)傳染病之防治,衛生福利部公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三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關閉休閒娛樂場所、觀展觀賽等場所禁制令。惟有少數業者未能配合,日前金門縣警察局金城分局即在金城鎮查獲一起指壓按摩養生館違規營業案,查獲時該場所有消費者及服務女子正在按摩服務。案經金城分局移送金門縣政府裁罰,考量業者違法情節,從重處罰負責人新臺幣20萬元罰鍰。
縣府表示,在臺灣本島,指壓按摩養生館等類似場所,因空間密閉、肢體接觸密切及出入對象複雜且不易掌控等特性,造成不明傳染源擴散,成為疫情破口。而且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5月26日最新裁罰規定,已禁止任何人在休閒娛樂場所從事相關業務、消費或其他聚會行為。也禁止在其他場所(域)為休閒娛樂行為。如應關閉的娛樂場所違規營業或移往他處繼續經營被查獲,業者、店員、消費者均一律處罰。縣府再次呼籲縣民配合政府防疫禁令,遵守防疫措施,尤應避免涉足人潮聚集、易造成群聚感染的營業場所,以降低感染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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