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行業場所違反都計法者 南市府將直接裁罰30萬元

台灣好新聞/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5 年前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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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接獲內政部公文指示,基於疫情越趨嚴峻,在三級防疫期間,有關八大行業營業場所未依規定繼續營業,並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者,第一次查獲將直接裁罰新台幣30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狀,第二次查獲除裁罰30萬元,並進行斷水斷電,最嚴重者依都市計畫法80條規定移送地檢署偵辦。


市府都市發展局表示,為有效降低新冠肺炎傳染途徑,維護市民生命生存權益,市府將配合中央政府政策指示,對於特定行業繼續營業有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者,將祭出30萬元的最高額度裁罰,更甚者除再罰30萬元外,並進行斷水斷電及移送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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