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警察分局聯合衛生局查獲芳療館違規營業 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中央社/
5 年前

臺東警察分局聯合衛生局查獲芳療館違規營業 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526 14:41:17)由於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案例仍未減緩,相關休閒娛樂場所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應停止營業,不過,昨(25)日晚間臺東縣警方查獲某芳療館有客人進入消費,警方通報衛生局人員到場告發,最高可罰新台幣30萬元罰鍰。

臺東縣警察局臺東警察分局豐里派出所員警於昨日晚間7點多在臺東市豐榮路,發現某芳療館店內燈光通明疑似營業,經員警查察發現正有一位女客正在消費,店家一開始還表示「1對1應該沒關係吧」,但指壓按摩業及美容瘦身場所依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公告應停止營業,員警立即通報衛生單位人員到場稽查告發,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違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

臺東警察分局表示,將針對「明關暗開」的營業場所持續查察、取締,呼籲業者確實遵守政府防疫措施,勿心存僥倖。此外,因應疫情延燒,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第三級警戒延長至6月14日,臺東縣政府自今(26)日起全縣餐飲業者(含夜市與小吃部)全面停止內用,呼籲全體縣民務必配合政府防疫相關規定,共同防堵疫情。

訊息來源:台東縣政府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93667.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