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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法」三讀通過 房東加入包租代管不查稅 

好房News/ 2021.05.25 18:54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2021)年5月初進行《住宅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對於社會住宅提供弱勢比例,多位立委提出應從現行30%調高到50%,不過最後朝野達共識調整為提升至40%;18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除了社宅弱勢戶比例提高到至少40%,且加入社宅包租代管政策的房東不予查稅。
 
《住宅法》從2011年就立法、2016年首次修法,今年行政院通過《住宅法》第23條修正案,提升租金收入免稅額來增加房東參加「包租代管」誘因,不過朝野立委認為僅針對修正「包租代管」部份並不夠,還有一些條文須因時制宜進行調整。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除了社宅弱勢戶比率提高到至少40%,加入社宅包租代管政策的房東不予查稅。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近期政府部門針對房市的動作與查核、金檢等,加上不可忽略的賣壓情形,都會影響房市氛圍。示意圖/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攝
 
5月初諸多立委提出社會住宅提供弱勢比例,應從現行的30%調高為50%,才可真正發揮社會住宅公益功能;不過內政部官員認為一次拉高至50%,恐怕在政策推動上會有困難,必須審慎研議。
 
18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住宅法》修正,確定將社宅弱勢戶比例提高到40%,並將將弱勢者身分增加「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此外,為了避免各地方政府所訂社宅租金收費標準未妥善考量承租人的特性與需求,這次修法改由中央訂定全國一致社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保障弱勢民眾居住權益。
 
而為了提高房東參與社宅包租代管與公益出租人的誘因,此次也修法提高每屋每月租金收入免稅額度,從原本1萬元提高為1萬5千元,並刪除租稅優惠以一次為限的限制,且增列社宅包租代管所簽訂的租賃契約資料,不得作為查稅依據。
 
內政部表示,為了鼓勵更多公益出租人將住宅出租給弱勢民眾,此次修法也放寬未辦建物登記的合法住宅房屋納稅義務人,若認定為公益出租人,可享相關稅賦優惠;另外因應電動車已成為全球節能減碳共識,這次修法新增要求地方政府將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納入住宅計畫推動辦理,以提升住宅社區的環境品質,達到低碳生活、低汙染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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