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易群聚處所 雲警勸導防疫作為
台灣好報/廖承恩/雲林
5 年前
【記者 廖承恩/雲林 報導】雲林縣警察局有鑒於COVID-19疫情持續升溫,為恪守疫情指揮中心升級三級警戒,警方動員警力取締違法,執法範圍包括外出時全程戴口罩、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及停止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等相關防疫措施。警方表示,為配合中央及地方政府防疫政策,雲林縣警察局於昨(21)日規劃轄區內有可能群聚之處所,如公園、市場、車站等計51處,部署警力107名,規劃宣導、勸導、告誡及採取驅散作為,以防止民眾因群聚增加感染率,本日計取締告發民眾未戴口罩9件。
警察局長朱宗泰呼籲,為了保護全民健康安全,出門一定要戴口罩,不要有民眾群聚的情形,共同防杜破口。
圖說:雲林縣警察局動員警力執行防疫勤務。(記者廖承恩翻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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