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長張麗善指出,該案匡列居家隔離9名(2名採檢陰性,其餘檢驗中),自我健康監測32名。相關足跡業於接獲通知時即完成消毒,呼籲曾出入這些場所的民眾於6月2日前出現發燒、上呼吸道、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症狀,應佩戴醫用口罩,撥打1999專線本府會儘速安排至就近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另公布2案新北市(案2226)、台中市(案2710)確診個案於雲林縣的公共場所活動史,2案於可傳染期間曾有公共場所活動史,相關足跡業於接獲通知時即完成消毒。呼籲請曾於圖中所列時間及場所活動的民眾,進行14天自我健康監測,如有疑似症狀,儘速戴口罩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不得搭乘大眾運輸,就醫時請主動告知活動史、接觸史等資訊。
張麗善也提醒,即日起至5月28日止全國提升進入三級警戒外出時全程佩戴口罩,停止室內5人以上、室外10人以上聚會,僅保留維生、秩序維持、必要性服務、醫療及公務所需之外,其餘營業及公共場域關閉。更特別呼籲縣民遵守以下6點:
1.近日返鄉探親或渡假之鄉親,特別是新北、台北、宜蘭、台中、彰化等熱區返鄉之各級學校學生或鄉親,請做好自主健康管理14天,與家人共處務必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如有身體不適,請撥打1999或1922專線,本府會進行適當處理,不要逕至醫院急診室要求篩檢,造成醫療癱瘓,並避免傳染。
2.明日(5/21)上午08:30由縣長及一級主管兵分20路,至20鄉鎮市市場及攤集區加強防疫查察,若有違規未戴口罩者警察立即開罰。
3.鼓勵醫療院所及慢性病患或就診民眾,多加利用遠端視訊診察治療,不需到院,即可進行診療,並至社區藥局拿藥,避免感染。
4.限制室內5人、室外10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5.由環保局提供消毒水給20鄉鎮市公所加強環境清消每週至少三次,並由鄉鎮市公所稀釋後,提供民眾自家環境清消及接觸門把、手把之不定期清消,避免間接傳染,另20鄉鎮市衛生所每日下午2點至5點提供次氯酸水,供消毒使用,請民眾自備不透明容器前往自行索取。
6.呼籲外籍勞工身體不適應該立即就醫,以免染疫而延誤就醫。
衛生局重申,疫情相關資訊以指揮中心公布為主,民眾接獲來源不明的訊息時,應先進行查證,勿隨意散播、轉傳,以免觸犯「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14條,或「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法最高可罰300萬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建議鄉親下載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確保社區民眾安全,App將主動通知過去14天曾接觸過的對象,並出現警示畫面,提醒用戶注意最近的身體狀況,當用戶收到提醒後,請主動與防疫人員聯繫,減少疫情擴散。
圖說:雲林縣內新增1例新冠肺炎本土確診者,縣府緊急召開會議說明案例狀況及足跡,呼籲落實防疫。(記者陳昭宗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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