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導交通安全 提醒電動自行車慢車遵守交通規則

台灣好報/尤華恩/台南
5 年前
新聞圖片 【記者 尤華恩/台南 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持續於易肇事路口、人潮車流多等路段加強宣導各類交通安全宣導,並提醒電動自行車及慢車用路人也應遵守交通規則,勿闖紅燈、勿違規改裝、勿酒後駕車及依規定配戴安全帽等,共同關懷交通、守護安全、尊重生命。

警方表示,電動自行車於道路行駛或使用,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處電動自行車所有人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另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處駕駛人300元罰鍰。

第二分局提醒用路人,路口因為有各方向的車輛、行人,交通相對複雜,又有視覺死角,通過路口時,唯有減速慢行,並且提高警覺,用路人均抱持互相尊重、彼此禮讓的正確停讓觀念,共同來維護交通順暢與安全。 新聞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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