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橫無牌騎士肇事落跑 雄警迅速查獲
大成報/
5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日前下午14時51分許,桃源所員警接獲110報案,稱「南橫公路三段94K處有車禍」,當員警到達時,見一自小客駕駛(林姓,60年次)在陸橋上,旁邊停著一部無牌機車,但騎士不見蹤影,四處搜尋不著,後連繫車主朋友,仍無法得知去向,只知道受傷往山上逃去,後經所長向逃逸騎士家屬好言相勸,並從對話內容中識破弦外之音,以霸氣語氣告知「肇事逃逸是要送法院的!...」,約於16時20分,家屬方帶警方至三公里外活動中心廣場找到潘姓(67年次)肇事者,發現騎士四肢擦傷,警方立即連繫救護車將其送至旗山醫院救治,抽血檢驗後未有酒精反應。
經警了解,該騎士因騎乘無牌報廢車輛肇事心虛逃逸,警方依法查扣沒入,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2條」規定,舉發肇事逃逸,處新臺幣1,000-3,000元罰鍰、另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舉發騎乘無牌報廢車輛,處新臺幣3,600-10,800元罰鍰,六龜分局分局長李崇偉呼籲,車輛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警方報案,以保障事故雙方權益,切勿逕自離開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