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記者彭慧婉桃園報導】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您,4月份開徵之使用牌照稅,繳納期間到110年5月3日止,如您迄今還未收到繳款書或繳款書遺失,請向地方稅務局總(分)局或派駐桃園、中壢監理站櫃臺申請補發繳款書,並儘速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
稅務局統計截至4月18日止尚有46萬多輛車未完稅,特別提醒未完稅車主,如果逾5月3日才繳納,每逾2日會被加徵本稅1%滯納金,逾30日未繳納,最高會加徵15%滯納金,並移送強制執行;如次年仍未繳納,被查獲使用公共道路,將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罰鍰。
防疫期間為降低外出感染風險,稅務局鼓勵民眾多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
https://net.tax.nat.gov.tw),24小時全天候線上服務,只要登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再依序操作,即可完成查繳使用牌照稅,安全又便捷,還可參加「繳稅Easy Pay抽Play」抽獎活動,獎項包括1名Switch主機及200名全家便利商店面額100元禮券。
為加強服務上班族,於5月3日前地方稅務局總局及中壢分局每日中午12時至下午1時及下午5至6時,均派有專人受理查詢及補發繳款書作業,納稅人如不能前來,也可撥打服務電話或至稅務局官網(https://tytax.tycg.gov.tw)線上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
單筆稅額3萬元以下,也可於110年5月5日24時前就近至萊爾富、全家、統一、來來(OK)等4家便利商店運用多媒體資訊機,輸入「個人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及「車號」,查詢列印繳費單後,直接在便利商店櫃臺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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