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薛嫌於昨(18)日21時許在台南市中西區康樂街發現有民眾將皮夾放置機車置物箱內,等車主離去時再利用徒手方式將該皮夾竊取而走;然而,卻在3小時後,在第二分局巡邏員警發現其騎乘機車車身搖擺且連續交通違規(闖紅燈),正欲攔停時,薛嫌見狀自知難逃法網,遂將其所竊取之皮夾隨意丟棄,此舉正被尾隨於後的員警全都看在眼裡,將其攔停告發、盤查身分及詢問為何丟棄。
循著棄置皮夾內之身分證件,進而找到遭竊民眾並通知其領回,失主直言警察的效率真快,都還沒有發現皮夾遭竊,就已經通知領回,所幸皮夾內之財物均未損失,並在員警積極調查蒐集相關事證,經過徹夜過濾比對犯嫌特徵及作案過程,全案擴大清查偵辦並將薛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檢署偵辦。
第二分局表示,防制竊盜、打擊犯罪是警察任務也是使命,維護社會治安及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更是責無旁貸,同時呼籲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切勿短暫離開而將財物放置機車置物箱內,多一分防範,就能避免受害,更希望藉由民眾自我預防犯罪意識的提升,並朝『安全』、『安心』、『安康』三安願景戮力以赴,提供在地民眾安居樂業的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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