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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精華地賣建商蓋豪宅 立委:打炒房還是「助炒房」?

好房News/ 2021.04.15 19:38
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今(2021)年3月份國防部委託財政部國產署標售國有土地,地點位在北市大安區近台灣大學的精華地段,兩筆標售為國防部進帳37億元,都由建商得標;對此立委郭國文表示,政府正積極打炒房、要健全房市,但精華國有地卻賣給建商蓋豪宅,此舉恐抵銷打炒房的努力。
 
根據《國有財產法》第53條規定,非公用財產類的空屋、空地,且並無預定用途,面積未達1,650平方公尺(約500坪)者,得由財政部國產署辦理標售,而面積在1,650平方公尺以上者,不得標售。
 
政府積極打炒房,但精華國有地卻賣給建商蓋豪宅,此舉恐抵銷打炒房的努力。示意圖/photoAC
貨幣氾濫建商選擇囤地保值,學者示警大規模土地標售值得關注,對日後房市會有一大影響。示意圖/photoAC
 
3月近台灣大學合計778.64坪的精華國有土地,拆成二標出售,分別是第一標485.21坪土地、及第二標293.43坪土地,標案吸引多家建商搶標,也成功脫標,共為國防部進帳37億8,410萬元。此外,今年2月國防部也將大安區通化商圈的244.42坪土地,以約8億3,800萬元賣給房地產開發商。
 
對於這幾筆土地標售案,郭國文質疑,大面積的國有非公用土地,尤其是在精華地段,怎麼會是賣給建商蓋豪宅?且3月這次還拆開標售,是不是刻意規避《國有財產法》?建議財政部長蘇建榮應該在行政院房市健全小組開會時提出討論並重視。
 
 另外《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4條第2項規定,主管機關為執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或做為眷村文化保存之用,得運用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的國有土地,興建住宅社區、處分或為現況保存,不受《國有財產法》有關規定限制。
 
郭國文認為,《眷改建例》第一條提到,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中低收入戶及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保存眷村文化,協助地方政府取得公共設施用地,並改善都市景觀;但現在國防部將國有土地賣給建商,與《眷改建例》的初衷背道而馳,建議改變分配計畫,將國防部土地作為社會住宅興建來源,來照顧更多有需要的民眾及弱勢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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