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申報完遺產稅不代表繼承已經辦好了喔!倘若您申報完遺產稅卻未至地政事務所辦理登記,這樣仍然算是未辦繼承登記,逾期仍會有被列冊管理進而被標售之虞,要如何避免出現這樣的窘境呢?
樹林地政網站特別建置有「未辦繼承列管專區」,內容涵蓋未辦繼承列冊管理資料、繼承登記辦理流程及法令規定等資訊及該所自製(繼承登記 自辦指南 完全攻略),詳盡說明繼承登記常見之問題及相關申辦繼承登記法令宣導,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110年逾期未辦繼承土地建物4/1開始公告。圖/翻攝自Google maps
樹林地政表示,為促進土地利用及維持地籍正確,不動產自繼承開始之日起6個月內應辦理繼承登記,逾期仍未辦理登記者,地政機關將會依土地法第73條之1規定公告3個月,並通知繼承人申請登記。
今年該所自4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公告轄區內(樹林、三峽、鶯歌)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者共230人、土地計1,920筆及建物49棟,倘若公告期滿仍無人辦理繼承登記,將會予以列冊管理,列冊管理15年期滿仍未辦理繼承登記者,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理標售,影響所有權人權益甚鉅,故家中若有祖產尚未辦理繼承登記之繼承人,為確保您自身財產權益,請儘速辦理繼承登記。
另外,如全體繼承人會同申請有困難者,可由部分繼承人先申請登記為公同共有,避免不動產遭到列冊管理,等全體繼承人會齊並同意後,再申請登記為分別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