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梓官虸仔寮魚鈎傷狗案 動保處與警方聯合偵查

大成報/
5 年前
新聞圖片【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有關今(3/19)梓官虸仔寮魚鈎傷狗案,動保處人員接獲消息隨即至案發處查察了解相關案情,經查案發處為梓官蚵仔寮漁港附近,靠近海邊,現場無看到魚鈎,也未見被魚鈎釣到的受虐犬隻,現場腹地廣大無監視器,動保處即於該區域明顯處懸掛勿傷害動物的紅布條標語宣導民眾不得任意虐待或傷害動物。動保處表示,因本案虐待傷害動物行為亦涉及刑事,動保處亦請當地派出所協助偵查並加強對該案發處加強巡邏,遏止虐待動物的事情繼續發生。動保處呼籲,如有本案相關不法證事證,請民眾提供以利案件偵查,若查證屬實,必依動物保護法嚴懲。

動保處表示,因案發地為海岸線,亦有民眾前往該地區海釣,海釣結束有可能遺留魚鉤線等會傷害到動物,將函文該地區權管機關加強宣傳不要將魚鉤線等棄置或遺留該地以免誤傷動物或其他人。

動保處葉坤松處長表示,動物保護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違反者依同法第25條「故意使動物遭受傷害,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重要器官功能喪失或死亡,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金」。如涉及刑事部份要坐牢,在此加強呼籲民眾勿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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