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預售屋買賣交易常有糾紛,甚至發生過交屋前建商倒閉,消費者都已支付價金而求償無門的情況;因此內政部針對建商所提供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載明履約保證條款,保證方式共5種,其中雖有不動產開發信託、價金信託、價金返還保證等機制,但仍有不少漏洞。18日金管會新春記者會上,銀行局長莊琇媛表示,目前預售屋信託機制對於消費者保障仍不夠,將會邀集內政部、信託公會、銀行公會等共同討論提出改善方法。
金管會大力推動信託2.0計劃,推動方式包括12項措施,其中一項就是「強化預售屋信託機制的落實」;莊秀媛說,經過長期觀察,發現預售屋信託機制的一些漏洞,像是建商因有資金需求,所以跟買家商量予以購屋折扣,並要求購屋款不要入銀行信託帳戶,但若買賣發生糾紛與爭議,對消費者沒有保障,甚至可能有未如期交屋的情況。
預售屋信託機制對於消費者保障仍不夠,金管會將邀集內政部、信託公會、銀行公會等討論提出改善方法。示意圖/Pixabay
另外也有地主與建商合建,但因建商出現財務問題,而影響到買家權益的狀況,或是有出現一屋二賣、產權不明的情形。
這些預售屋信託機制的弊端,莊琇媛指出,不少立委都相當重視,因此今(2021)年我們將邀集內政部、信託公會、銀行公會等相關單位,擬定出更詳實縝密的制度來保障消費者,另外內政部也會加強建商的管理與監督。
莊琇媛說,強化信託銀行的責任也很重要,畢竟銀行在信託帳戶的管理嚴謹與否,事關重大,並可更加保障民眾權益;此外,將消費者納入預售屋信託制度更完善的契約中,可更保障民眾權益,讓不肖建商不敢隨意便宜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