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立法院萊豬表決時,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劉建國與江永昌跑票,民進黨中評會今(25)日以5比3的票數,通過「停權1年,再犯則停權3年」決議。不過對3年後的立委選舉提名或2年後縣市長選舉提名都不造成影響,被視為黨中央對3人「輕輕放下」。
去年12月萊豬法案表決時,此3民進黨立委分別跑票,受外界關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去年底決議,處停權3年、罰3萬元,亦即3人本屆將無法參選召委,隨後黨團將本案送中評會處理。農曆年前中評委開會,但當時並未有共識,以程序有問題為由,延至年後才處理。
本日召開中評會時陳明文、張芬郁缺席,餘8名中評委討論從停權3年、2年到1年,甚至停權半年都有人提出。由於停權1年不影響3人參選立委、縣市長獲黨提名的時程,最後決議以加註「停權1年,若再犯停權3年」,表決5票對3票獲通過。
由於停權處分從其行為發生日(即去年12月)起算,提名作業一般從選前一年至半年間開始,對有意參選雲林縣長的劉建國來說,至兩年後縣市長選舉尚早,若有意參選,不至於影響其提名;至於立委選舉也還有3年時間,停權1年處份對3人政治前途而言均不構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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