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于郁金/臺南報導】陳姓民眾於110年2月12日21時許至臺南市區知名百貨內逛街購物後,至安平時發現其攜帶的束口袋(內有金錢、證件及信用卡)遺失,心急之際立即返回遺失地點,並向該百貨服務臺及轄區分局報案協尋。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本分局依規定受理報案後立即展開調查,同時配合安管人員蒐集相關事證,於24小時內通知涉嫌人黃姓嫌犯到案說明,並將所拾獲之束口袋歸還予陳民。 警方表示,經調查黃嫌於昨(12)日農曆年節初一走春之際,前往臺南市區知名百貨用餐,在地下室走道上發現有陳民所遺失束口袋1只並將其拾起,惟卻未將該袋送至警察機關或百貨公司服務臺,此時遺失陳民心急如焚向本分局報案協尋,並上網PO文,引起網友廣泛討論;員警受理後積極調查並與百貨公司安管人員現場蒐集相關事證及比對犯嫌特徵,經過徹夜追查及過濾之下,終查出犯嫌身分,遂於今(13)日18時通知黃嫌到案說明,並將所侵占之束口袋(內有新臺幣2萬餘元、個人證件及信用卡)原封不動歸還於遺失人陳民,全案依侵占遺失物罪移送臺灣臺南地檢署後續偵辦。 南市警二分局表示,現正值農曆年節期間,在這個歡樂的節慶氣氛中,民眾紛紛外出踏青或購物,此時務必請民眾對於自身的錢財應妥善的保管;同時呼籲正值防疫期間,政府全心全力投入防疫工作,絶對不容許心存僥倖及違法犯紀,更切勿因一時財迷心竅而鑄成大錯,轄區內任何刑案發生,本分局會與民眾站在同一陣線,責無旁貸努力積極查緝,讓犯嫌無所遁形,接受法律制裁,同時秉持「法律無假期」,在嚴正執法之下,建構一個讓民眾歡度安心、放心、貼心農曆春節連續假期。(照片由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