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縣中埔分局偵查隊翁姓小隊長,昨(6)日晚間八時許駕車行經嘉107鄉道與164縣道路口,不慎與騎機車民眾發生擦撞,導致該民眾輕微擦傷。民雄分局員警獲報到場酒測後,發現翁姓小隊長酒測值每公升0.32毫克,員警除將該名小隊長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嘉義縣警局今天一早立即召開考績會核定,翁姓小隊長記一大過,改調制服員警行政職並調地。
嘉義縣警局指出,針對本次員警酒駕事件,該局於今早立即召開考績會,核定翁員記一大過處分,改調行政制服員警,且立即調地,並將翁員以曾有酗酒習性員警,提列為列管對象,加強列管考核,若有再犯,將追究相關人員監督不周之責,並依照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所定「破壞紀律,情節重大」之規定,核予免職處分。
嘉義縣警局表示,對於翁員酒後駕車行為感到痛心及遺憾,該局除依法移送外,今早立即召開會議予以記過調職,接下來將責令各單位加強督導,以杜絕員警再發生酒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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