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傾倒廢棄物破壞環境 惡嫌遭逮送辦
大成報/于郁金
4 年前

善化分局表示,本分局大內分駐所勤務人員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大內區內郭里發現1輛曳引車行駛於道路上,行跡可疑,遂沿路尾隨該車,發現該曳引車行駛至前揭地號後即開始傾倒廢棄物,立即將車上之2名嫌犯逮捕後帶回調查。
善化警分局長朱信憲表示,廢棄物需經過適當之處理,才不會造成環境污染,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隨意棄置廢棄物或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以下罰金,呼籲不肖業者千萬別心存僥倖,民眾若發現周遭環境或土地上有疑似載運或棄置廢棄物時,請立即撥打110報案專線檢舉,共同打擊不法,以維護大自然的生態環境不受破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