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傳媒社/蔡祁妘報導】110年1月9日及10日夜間,苓雅分局轄內二間彩券行有1名男子向店家購買刮刮樂,趁店家找錢不注意時,將購買之刮刮樂掉包換成同款偽造之刮刮樂,營造成現場購買現場刮中之假象,如店家無足夠之現金,則會要求店家以彩券代為支付,事後被害人均發現該中獎彩券係一變造彩券,始知受騙,遂向苓雅分局報案。
經查被害人共被詐取價值新臺幣72,000元之刮刮樂2本及現金新臺幣7,600元,苓雅分局旋即成立專案小組,並報請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案經專案小組調查蒐證,鎖定犯嫌夏○○涉有重嫌,於110年1月14日9時許,專案小組持高雄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至夏嫌住處執行搜索,當場將夏嫌逮捕到案,現場查扣作案用筆刀、鑷子、墊板、發票、白膠、透明膠墊等相關犯罪工具,同時查扣1張準備變造之刮刮樂彩券,全案依偽造有價證券及詐欺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苓雅分局長梁東山表示,本案詐騙手法係趁店家接近關門而無法使用系統辨識彩券真偽之際,持變造之彩券前往領獎,如店家無足夠之現金,則會要求店家以彩券代為支付,從中獲取不法利益,如有彩券行發生類似案件情形,請與苓雅分局偵查隊(07-333-4417)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