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過分散式布局策略 充分運用RCEP效益
透過分散式布局策略 充分運用RCEP效益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10112 16:06:49)亞太地區15個國家於2020 年11月15日共同簽署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成員國包括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新加坡、馬來西亞等東協十國,以及中國大陸、日本、韓國、澳洲、和紐西蘭。此協定預計於2021年末或2022年初生效。依據目前會員國之GDP總量(26兆美元)、人口(22.7億人)及出口總值(5.2兆美元)來衡量,它將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爲協助台資企業更深入了解並有效因應,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於2021年1月12日舉辦「台資企業針對自由貿易協定與RCEP之因應策略探討」研討會,邀請PwC中國大陸、越南、新加坡及台灣國際稅務及關稅專家,透過視訊及現場分享第一手訊息,討論當地實務見解及探討台資企業因應策略。
RCEP對台資企業供應鏈布局影響大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昇表示,RCEP對於台資企業供應鏈布局的影響相當重大,在現在國際貿易衝突、分散風險的趨勢下,台資企業分散製造布局及供應鏈重組的情勢已然成形。其中尤以越南、泰國、馬來西亞等東協國家為分散重點國家。中國大陸仍然是台資企業重要的生產基地與市場所在。如何靈活運用已存在的自貿協定,並且充分掌握RCEP的發展情況及應用條件非常重要。
PwC 亞太區關稅組負責南中國與台灣市場合夥會計師Derek Lee指出, RCEP涵蓋範圍較廣,遍及企業貿易上各個領域,包含貨品貿易、服務提供、投資等,通過原產地認定標準、關稅減免等多項措施,整合拓展了成員國間之自由貿易發展,為區域經濟發展帶來諸多亮點。其中之主要亮點為原產地認定標準之整合及累積規則之適用、貨品貿易關稅減免,提升貿易便利化及原產地自主聲明之運用等。台資企業應盡早了解RCEP對整體供應鏈之影響,及時跟進最新動態,並與現行之自由貿易協定並行審視,在目前架構下作相對應之調整,以達到利益最大化。
從台灣海關的觀點 看一次性移轉訂價調整
PwC 亞太區關稅組負責台灣市場協理Violet Lee指出,除了RCEP外,近期針對財政部於2019年所公布之一次性移轉調整之規定也成為跨國企業在台相當關注之話題。而從台灣海關角度出發需特別留意之事項包含許多層面,例如:如何拿捏申請調整項目之多寡、如何在合約中表達理由及計算方式、如何調和整體利潤水準與個別品項報關價格以及如何在期限內備妥文件等,若企業未能正視隱身其中之難點並提前做好準備,辦理相關作業之路很可能會走得相對顛簸,甚或在百般努力之後仍難收到預期的效果。建議擬申請一次性移轉訂價進口貨物完稅價格核定之企業,應事先衡量此申請之適用性、界定須辦理之工作項目,並整合資源妥善規畫相關工作之辦理時程,以期能符合前述規定。
靈活運用RCEP 提升台資企業的競爭力
PwC 亞太區關稅組主持合夥會計師Frank Debets認為,亞太區的經濟發展將是未來世界經濟的重點,亞太區之間的貿易量也將持續增加,台資企業往南向的布局也是不可逆的趨勢。相比於日本與韓國,台資企業雖然有先天上難以加入RCEP的劣勢,但是透過分散式的製造布局,台資企業仍能充分運用RCEP及其他自貿協定的優惠,強化供應鏈的競爭力。中國大陸市場的重要性仍將迅速成長,台資企業亦能透過南向布局使用RCEP與中國大陸市場做連結。
另外,中國大陸與越南在當前世界情勢下,已成為台資企業在台灣以外最重要的兩大製造據點。中國大陸與東協之間已經具備自貿協定,PwC 越南關稅組副總經理Nguyen Hong Son 與Derek Lee分別分享越南與中國大陸在適用優惠關稅稅率時必須注意的常見錯誤,包括原產地證明的取得,產品加值率的計算,貨物稅則編號的決定等。此外,在未來RCEP生效之後,在不同自貿協定之間應該如何最適化選擇適用,是台資企業必須注意的重要課題。
曾博昇表示,儘管亞太地區已經具備許多自由貿易協定(例如東協與中國大陸、東協與印度的自貿協定),但RCEP的建立仍將產生重要影響。台資企業必須儘早進行影響評估,才能在協議生效時充分利用RCEP的利益。
另外,由於大多數RCEP成員已經與其他大多數RCEP成員建立了現有的FTA,建議企業思考如何充分使用這些FTA來確保優化整個FTA供應鏈戰略,以達成最佳效益。
訊息來源: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本文含多媒體檔 (Multimedia files included):
http://www.cna.com.tw/postwrite/Detail/28652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