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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新婚房準岳母開這條件 網嗆:女友是全新的嗎

好房News/ 2021.01.09 23:52
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夫妻結婚買房遇到兩方家人意見不合,到最後搞到自己心力交瘁,一名準備與女友結婚的男網友在《靠北婚姻2.0》匿名投稿表示,女方媽媽提出的買房條件讓他相當苦惱,直喊「結個婚好難啊!」
 
原PO指出,打算與從大學就開始交往的女友結婚,女方家人表示不收禮金與聘金,只有提出餅錢及買新房的要求,不過買房的條件卻讓他們承受更多的壓力,幾乎天天吵架。
 
夫妻結婚買房遇到兩方家人意見不合,到最後搞到自己心力交瘁。圖/PhotoAC
婚禮。(PhotoAC)
 
女方媽媽要求他們一定要買市區新房,且登記在女友名下,頭期款跟房貸由男方承擔,不過原PO爸媽希望他們能買中古屋或是靠近郊區的房子,這樣可以減輕負擔,且依原PO的經濟能力,每月最多繳2.6萬的房貸,因此也認為買房金額不要太高。
 
原PO表示,自己爸媽認為在市區買屋齡10年內的中古屋,裝潢後也能跟新房一樣,女友媽媽卻說她女兒必須住新房,才不會有霉氣、晦氣,也不能買到凶宅,她認為結婚須沾喜氣,所以買房也是只能買新的,且只能買在蛋黃區黃金地段。
 
不少網友都為原PO抱不平,「那女友是「全新」的嗎」、「搞得這麼不開心,我也覺得不要結比較好」、「雙方家長少說點話才能有圓滿的婚姻讓新人自主管理跟成長吧」、「男的難道就不需要保障?萬一女的出軌把房子賣掉怎麼辦」、「用新的討喜氣,怎麼不先買個X space星際太空船座位名額去新的星球住?」、「比詐騙集團騙得還要兇狠,妳確定她是你女友?」。
 
另外,也有網友建議原PO,「如果名下房子要登記女方可以,男方可以設定『抵押權』,這樣女方就無法任意過戶處分」、「買誰的名字都沒差,因為婚後購置的房產是屬夫妻共有,如果是婚前買的女方就沒有權利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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