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嚴鈺雯/綜合報導
民眾買房或租屋時,如果遇到鄰居、前屋主、房仲、房東在未經許可下,用同把鑰匙無意或故意闖進自家,一定會對未來的安全感到疑慮,近日一名網友在PTT上透露,隔壁鄰居走錯房就算了,詭異的是鄰居竟是拿著他家鑰匙打開原PO家大門,在得知其他鄰居也有同樣的經歷後,原PO懷疑這是建商的常態還是不專業的錯誤?
沒想到有網友也遇過樓上鄰居走錯樓開到自家門,許多網友紛紛建議,「傳統鑰匙鎖都是先換掉再說」、「誰知道前一手或建商有備用或偷打你不知道」、「現在都指紋鎖,這建商送的太差了吧」、「不管什麼建商附的都是交屋當天立刻換電子鎖」、「指紋鎖也可以用高電壓造成當機解鎖,不知道新一代的有沒有解決這問題」。
一名網友在PTT上透露鄰居竟拿著他家鑰匙打開原PO家大門。圖/Pixabay
創意家行銷公關陸宜分析,此建案有可能是使用CISA鎖,門上會有兩道鎖,建商會配出一把公用鑰匙及一把私用鑰匙給屋主。在尚未交屋前,為了避免安全性問題,建商也不會一直讓門打開著,因此就會使用公用鑰匙鎖門,假設一棟大樓有100戶,建商就會配100支公用鑰匙,等交屋時再轉交到消費者手中,因此才會有同把鑰匙就能開鄰居家門的情況。
照常理說,建商在交屋時會告知消費者哪把是私用還是公用鑰匙,所以上述原PO的鄰居有可能沒有注意到自己使用的是哪一把,而造成開錯門的情況。
陸宜表示,假設屋主是使用私用鑰匙鎖門,其他鄰居即使使用公用鑰匙也無法打開,她建議消費者交屋後,就不要再使用公用鑰匙或是直接更換鎖頭,以保障自己安全。陸宜也補充,目前新建案幾乎都是配電子鎖,因此交屋時不需要換鎖只須重設密碼即可。
另外,律師劉韋廷表示,只要不是使用權人(房客)同意的人進入屋內就會涉及,刑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306條規定,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無故隱匿其內,或受退去之要求而仍留滯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