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重鎣/台中報導
霧峰分局霧峰派出所員警簡佑宗與胡偉智擔服巡邏勤務, 於日前見一名男子躊躇不決、神情慌張站在派出所, 警方立即上前關心是否需要協助。
經警方詢問了解計程車司機廖姓男子(40年次), 稱其接獲台北地院法院來電說其涉及違反金融犯罪防治條例洗錢及非 法擾亂金融秩序罪,廖男撥所留電話後,一名自稱林警官男子表示, 廖民之身分遭到他人冒用,名下戶頭已成為人頭帳戶, 稱涉及銀行法洗錢條例,需要報請檢察官處理, 隨後又將電話轉至另一人,自稱為檢察官, 要求廖男需提領新臺幣242萬元至法院公證, 並且叮囑廖男此案為秘密偵辦,不得張揚與外人知悉。
檢察官又稱會有助手書記官當面與他點收,並請廖男至最近7- 11超商接收傳真,不疑有他, 其隨即收2張傳真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傳票署名檢察官黃敏昌與 臺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強制性資產陳結執行書, 並預計明日將提款面交給假檢警人員。 警方告知為假檢警詐騙之手段,切勿受騙上當, 後來警方派員喬裝與廖男一同前往,至面交地點埋伏, 歹徒疑已知廖男至派出所求證,便不敢上前取款。
廖男表示因接獲稱檢警的電話讓他信以為真, 幸遇上積極的警方成功攔阻詐騙,保住自身的積蓄, 不陷入詐騙集團的圈套並感謝員警對維護治安及保護人民財產的積極 與用心。
警方呼籲民眾若接獲帳戶監管、 匯款等電話請立即撥打165反詐騙專線求證,以免受騙上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