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苓雅分局凱旋路派出所所於今(20)日凌晨0時27分許獲報四維二路與廣東一街口有糾紛情事,並由該所警組及快打警網獲報後立即抵達現場,將現場三名男女帶回調查。 經警方了解係王姓男子(50年次)駕駛自小客車,尾隨另一部由李姓男子所駕駛附載楊姓女子(55年次)之自小客車,一路由楊女位於三民區正義路附近開始尾隨,期間多要將楊女所搭乘之車輛攔停,企圖要與楊女談話,惟楊女不願意與其對話;楊女並向警方表示與王男係為舊識,並無男女朋友關係,惟王男卻一直尾隨她,欲與其交往,楊女不願與王男再多談,今日搭乘李姓友人的車輛離去時,王男疑心懷不滿,駕車持續於後方尾隨。 待楊姓女子與李姓友人發現遭尾隨後,欲加速離開,王男尾隨期間多次要將楊女所搭乘之車輛攔停,並發生輕微擦撞,雙方駕車至苓雅區四維二路與廣東一街口時,李姓友人便撥打110請求警方協助,該分局警網即到達現場處置並將3人帶返調查。 經警方初步調查,楊女與李姓友人針對車輛毀損及攔車之行為均不願追究,惟王男無故跟隨他人部分,警方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移請裁處。 苓雅分局長梁東山呼籲,對於無故騷擾、跟蹤他人的行為,可以依據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的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的罰鍰或申誡,並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以免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