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暐迪/綜合報導
近日有民眾在臉書社團提問,表示自己看屋時,被銷售人員告知「鞋櫃」要統一施作,當時還以為是建商要送給住戶,不料入住後,被業者再度詢問並表明要簽同意書,這才知道是要讓全社區下單特定款式的鞋櫃,但他選擇拒絕,後來買了自己喜歡的鞋櫃要擺在走廊,卻被銷售人員要求收進去,面對這樣的狀況,讓他覺得實在不合理。
原PO指出,只因為我們沒買那款鞋櫃,所以就要被不公平對待,原以為只是銷售人員的要求,但後來大樓管委會成立後,也同樣規定走廊放鞋櫃要「一致性」,原因是美觀問題,所以只要是自購的鞋櫃,就不行擺出來。
民眾買房被銷售人員要求統一「鞋櫃」樣式。示意圖/取自photoAC
該話題引發網友討論,但不少人點出關鍵「見鬼了,走廊上明明什麼雜物都不能放,還鞋櫃」、「不管怎樣都不能放鞋櫃,消防檢查過的了嗎」、「走廊上為公共空間,依法不得放置私人物品」,更有人直接要原PO放大絕,「一通電話,全部收掉」。
對於社區住戶門外到底能不能設置鞋櫃,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雖然社會講究民主,社區以自治原則為規範,但如果違背安全、安寧與衛生,則會受到法律的約束,該行為已經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七條規定,若是導致逃生安全出狀況,還可能會涉及《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