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聞社記者李忠軒臺北27日電)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依據國防部109年11月16日函示,會同臺灣銀行辦理支領退伍金再任公職人員恢復優惠存款,已完成各項恢復優存作業整備及確認相關恢復程序,符合優存資格人員名冊已於11月26日函送臺灣銀行,自109年12月1日恢復,並可溯及本金(足額)連續在帳戶期間。 退輔會為周全後續恢復行政程序,恢復優存通知函自即日起開始執行寄發,請符合上項身分人員收到通知函後,持解約開立證明書、存摺、原留印鑑及退輔會通知函,至臺灣銀行辦理,以維個人權益。 退輔會強調,如未接獲通知函,逕自前往臺銀原優存分行辦理補足優存本金等程序,經櫃台確認為冊列名單人員,臺灣銀行亦會配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