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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本次修法除了縮短罰單舉發時效外,針對家長需要臨停接送未滿7歲兒童時,也放寬了時間限制,可以不受一般車輛臨時停車只能有3分鐘以內的限制。
交通局說,交通部已請警政署提醒各地警察機關,在12月1日新法上路後,家長如需要臨停接送未滿7歲兒童時,在黃線區域臨停接送,可以不受只能停3分鐘的限制。但是如果在紅線區域,一樣是不可以臨時停車的,否則還是算違規。
此外,為了防止車輛載運貨物時,如貨物未綑綁好不小心掉落,將會影響其他用路人的安全。因此,立法院已修法將相關的罰鍰額度,由目前最高罰鍰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
高雄市政府交通局提醒,交通違規新制將於12月1日上路,請用路人共同遵守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