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就和找結婚對象一樣,如果可以把心儀的條件列得越詳盡,也就越有可能找到適合的對象,買房子也是一樣,如果能把條件清清楚楚的列下,也就不需要走太多冤枉路。
一名網友在PTT上發文,表示希望委託房仲幫忙找好的房子,一共列了超過30個條件,但又擔心房仲覺得在刁難,因此也將自己列下的條件和大家分享。
買屋如果能把條件列得詳盡,就能少走些冤枉路。示意圖/好房網資料庫照片
這名網友列的條件包含了必要條件、加分條件及絕對不要條件。必要條件包含了FTTH光纖到戶、捷運站步行10-15分鐘內、前後陽台、坡平車位、室內坪數不小於28坪、室內實坪成交價不大於100萬、建案無漏水、失火、偷工減料、不理住戶房屋修繕需求紀錄、成交價2800-4200之間、走路5分鐘內有便利商店、100公尺內要有可直達醫院(洗腎中心)的公車或專車,或是鄰近洗腎中心。
加分條件則希望能是SC或SRC建築、室內全熱交換機、單層排氣、隔音樓地板特殊工法加強,另外對於公設、建商、營造商也有所講究。絕對不要的條件這名網友也列了特定建商,並要求不能有漏水紀錄或可在網上查詢的到物件相關負面新聞,對入住率、管委會組成、周圍厭惡設施也列得清清楚楚。
這麼詳細的條件,有人就稱讚「推詳細,有需求一次開出來,這樣房仲也能節省時間吧」「清楚知道自己要什麼很棒啊」,不過也有人認為條件過於嚴苛,表示「條件愈多就要花愈多錢去換,台北市你有無限預算都不一定有符合這麼多條件的房子」。
網友開出詳細的購屋條件,擔心房仲會認為是在刁難。圖/取自P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