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致愷/嘉義報導
嘉義縣政府今天宣布,自明年1月1日起,嘉義縣免收農業用水水權登記規費。縣府表示,經濟部上月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針對農業用水的水權登記案,主管機關得免收含登記費在內等,共2700元的相關費用。
嘉義縣府表示,經濟部於109年10月19日修正「水權登記收費標準」第八條規定,申請用水標的為農業用水的水權登記案,主管機關得免收第二條各款所定費用。
翁章梁表示,嘉義縣為農業大縣,約95%水權用水標的為農業用水,而農漁民就經濟收入而言卻為相對弱勢;為減輕農漁民負擔並落實縣長照顧縣民政見,嘉義縣政府將自110年1月1日起,凡申請用水標的為農業用水的水權登記案,一律免收登記費1200元、履勘費1000元及狀照費500元,共2700元相關規費,農民朋友們無需繳納任何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