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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魚烏龍騎錯他人同款機車 派出所相見歡

News586/焦點傳媒社 史家羚 2020.11.09 10:40

買魚烏龍騎錯車 派出所相見歡
【記者史家羚/高雄報導】張姓男子與黃姓男子不約而同騎乘相同廠牌且外觀顏色完全一模一樣的機車,當兩人將機車停在漁販前,也沒將機車鑰匙拔走,黃男買完魚貨騎著張男的機車離開返家,張男要離開時卻發現車子鑰匙串不是他自己所有的,無奈只好將黃男機車騎到派出所請警察幫忙,就在此時黃男發現機車不是自己的,突然覺得“代誌大條”立即前來派出所,陰錯陽差後竟是相見歡。

高雄市林園分局中芸派出所指出,接獲民眾至所報案,摩托車遭其他人騎走,經警方了解原來是一張姓男子(40年次)與太太共乘台鈴灰色機車到中芸社區漁販買魚貨,恰巧家住東汕社區的黃姓男子(56年次)不約而同也騎乘相同廠牌且外觀顏色完全一模一樣的機車也剛好來到同一家漁販,當時兩人將機車停在漁販前也沒將機車鑰匙拔走,黃男買完魚貨就陰錯陽差騎著張男的機車離開返家。

張男與太太買完魚貨後要離開時卻發現車子鑰匙串不是他自己所有的,看見車牌號碼也不是他所使用的機車,然而車子的外觀及顏色與他的車子完全相同,張男與太太找不著自家機車情況下,無奈只好將黃男機車騎到派出所請警察幫忙。中芸所備勤員警柯志堅得知事件發生原委後,立即查詢車主黃男住地址,就在此時黃男返家後發現騎回家的機車鑰匙串也不是自己的,車牌也不是他所使用的機車,突然覺得“代誌大條”,趕緊將機車再騎回漁販攤販,漁販老闆告知張某驅騎車離開,黃男也立即前來派出所。

就在中芸所員警也剛好正要去黃男住家之際,黃男剛好也抵達派出所,張男、黃男兩位車主在派出所相見歡,兩人尷尬地互相換回各自的愛車,結束這巧合的誤會一場。
林園分局提醒民眾,無論停車時間長短,離開車輛時務必要將車輛熄火並取出鑰匙,千萬別貪圖一時方便讓歹徒有機可乘。
【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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