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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售屋下定了卻被要求加價 律師教這招自保…

好房News/ 2020.11.05 20:54
好房網News記者唐主桂/綜合報導
 
近來房市火熱,不少新建案在剛推出不久後就接近完銷,也讓建商有了拉高售價的念頭,買家明明已經付了定金卻被要求加價,這個時候又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利呢?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房子賠售就是爽》上,分享了一則從代銷收到的要求加價訊息,訊息中顯示買家在高雄橋頭購屋,因為媒體報導了該新市鎮未來的發展趨勢,再加上該區另一指標建案的完銷,因此建商要求調漲總價20至30萬,要求買家「提錢來談」。
 
房市熱,不少預售案價格在開賣後都持續上漲。示意圖/好房網資料庫照片高雄房市 預售 工地 建案 推案量  (好房網news林美欣攝影)
 
這類的新聞時有所聞,不少案例都是買方已經付定、取得房屋訂購預約單了,建商卻臨時反悔要求加價,否則就要退回定金,將房屋改賣他人。
 
根據民法第249條規定,如果「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所以此時至少可以用這條法律保護自己。
 
律師劉韋廷則表示,此時應該仔細看一下訂購單上的合約是如何記載,即使有讓建商保留提高價格空間的條款,也會有消保法上顯失公平的問題,因此消費者不願意接受只退回定金,其實是有機會的。
 
至於賠償部分,劉韋廷則分析並沒有規定雙倍定金是賠償的上限,如果產生的損害超過定金時,仍能請求額外的賠償,不過在舉證上確實也是一個困難。
 
劉韋廷建議,這時比較好的做法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建商履行購買合約,此時建商若想將房屋轉賣他人,未來也可能產生糾紛,在建商急於套利變現的狀況下,買家就有機會取得較好的補償條件。
 
銷售人員在房屋後,卻發訊息要求提高價格。圖/取自《房子賠售就是爽》社團銷售人員在房屋後,卻發訊息要求提高價格。圖/取自《房子賠售就是爽》社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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