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視警用車輛汰換 高市府主動爭取經費
大成報/
5 年前
【大成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
高雄市長陳其邁重視治安,積極向中央爭取特別統籌分配款,增加警察局預算,110年度較109年度增加1.14億元,警察局將此筆預算,運用於汰換已逾年限的警用車輛、監視器建置及維護等同途。
近年來高市警局部分警用車輛已逾年限,外勤同仁常反應警用巡邏車輛老舊且需維修,囿於相關經費不足,致汰舊換新速度緩慢,陳市長上任之後,即編列110年度一般性補助款1億305萬元,並積極向中央爭取到補助經費2億4,806萬元,合計可供汰換警用車輛經費共3億5,111萬元,共計可汰換391輛警用汽車(巡邏車253輛、偵防車138輛),有助警局加快汰換速度,將車輛逾齡率從60.46%降到24.86%。
高市警局於109年度共汰換警用車輛197輛,已於10月30日向臺灣銀行警用車輛共同供應契約完成訂購,將於110年2月交車,計有巡邏車104輛、偵防車63輛、四輪傳動巡邏車1輛、四輪傳動式偵防車2輛、高性能巡邏車2輛、高性能偵防車14輛及廂式偵防車11輛;110年度則預計汰換警用車輛共194輛,計有巡邏車135輛、偵防車45輛、四輪傳動巡邏車11輛、四輪傳動偵防車1輛及廂式偵防車2輛。老舊警車汰換後,逾齡率可自60.46%下降至24.86%。將能有效改善警用裝備,提升打擊犯罪能量、增進治安維護功能。
局長劉柏良允諾,會讓所有員警在執行各項攻勢勤務時,擁有最新、最好的裝備及車輛使用,更能提升保障員警執勤的人身安全,有效的維護本市的治安,同時也會持續爭取經費,讓高市監視器持續更新、維修,強力執行安居緝毒專案,溯源斷根,壓制毒品犯罪。【圖/高市府警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