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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遺失事小 龍泉警卻積極調閱監視器 案發一天即尋回

News586/焦點傳媒社 史家羚 2020.10.30 09:46

手機遺失事小 龍泉警卻積極調閱監視器 案發一天即尋回

【記者史家羚/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內埔分局龍泉派出所接獲報案,邱男向警方表示apple手機不翼而飛,副所長蕭吉良與警員黃瀚毅旋即調閱案發地及沿線道路監錄畫面,鎖定張姓男子及渠交通工具,通知前來說明,警方也在台1線尋回手機,並發還邱男,全案依竊盜罪函送偵辦。

警方調閱畫面後發現,邱男在遊樂區之販賣部上班,當時邱男正幫其他顧客結帳,將手機放在收銀檯上,張嫌站在一旁左顧右盼後,便邱男不注意情況下,將手機放入褲袋內。
蕭副所長表示,因現場監錄畫面明確,迅速鎖定對象,也透過路口畫面掌握車號,立即連繫車主前來說明。張嫌告知警方,當時錯認該手機係自己的,並非竊取,也表示回程路上突然發現多了一支手機,不知如何處理才會丟棄台1線旁草叢內,警方沿途搜尋果真在草叢下尋獲,聯絡失主前來領回,邱男見手機失而復得,大讚內埔警方的高效率。

分局長蔡耀順表示,蕭、黃2員獲悉案況後,立刻調閱相關監錄畫面,不到1日即查獲犯嫌並尋回贓物,讓民眾感受警方積極任事之態度,而2員的查緝技巧,亦值得同仁學習;也呼籲大眾,貴重物品應隨身攜帶在旁或放在目視可及之處,避免遭到宵小覬覦。
【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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