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流新聞網記者何豪毅/台北報導
教改後廣設大學,卻因近年少子化嚴重影響師生權益,尤其一學期一聘的兼任教師鐘點費普遍低於專任教師,又被排除在《勞基法》保障之外,勞權長期受損,成為「法外孤兒」,監委張菊芳、林國明、賴鼎銘對此表示關切,已申請自動調查。
據教育部統計,去年我國即有超過4萬名大專兼任教師,占大專師資人力47%,然部分學校甚至過半師資都是兼任,而兼任教師鐘點費普遍低於專任教師,通常一學期一聘,並無續聘保障,多數兼任教師為賺取不同學校的鐘點費,於多所學校任教奔波接課。
教育部於106年8月實施《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明定鐘點費支給基準,但據高教工會107年調查,近八成兼任教師不清楚自身法律權益,甚至有學校拒未兼任教師投保健保,連最基本的勞保,都有學校為祭出「當日投保、當日退保」的違法奧步,根本無法改善兼任教師低薪現況。
監委指出,立法院曾於107年發布「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勞動權益保障問題之探討」報告,指出大專兼任教師不直接適用《教師法》,且排除適用《勞基法》,其「非教非勞」特殊身分因欠缺法源,導致長期淪為勞動保障的「法外孤兒」,有待主管機關正式。
兼任教師鐘點費停滯、薪資偏低、薪資拖欠、勞保中斷、有假不敢請、沒有年終獎金,被任意解僱且無資遣費等窘境,其權益遠不如專任教師。究目前兼任教師之工作待遇、保險等勞動權益之相關法源依據為何?如何保障其工作權益?教育部、勞動部等相關主管機關法規有無應行檢討改善之處,監委認為有瞭解釐清之必要,申請自動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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