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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灣」仲裁出爐 台東縣府6.29億買回建物

客家電視台/ 2020.10.24 00:00

【陳君明 台東】

延宕13年,歷經4任縣長的台東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案,仲裁案結果出爐,台東縣政府判賠付開發廠商6.29億買回主建物,對此縣政府表示尊重仲裁,並強調要把山海還於人民,也希望美麗灣爭議到此為止,至於美麗灣渡假村「買」回後,要拆除或做何用途,整合最有利的方案,不過環保團體已經表態,縣府不應支付任何一毛錢。

「將美麗還給杉原灣。」

率領一級主管共同宣布美麗灣仲裁結論,台東縣政府確定要支付美麗灣渡假村BOT開發廠商6.29億元購回建築物,縣府強調將朝「去美麗灣、歸回海灘、主建物處置請益」等3個方向來處置,然而要支付高達6.29億元的主建築,對年度預算約有170多億的台東縣政府來說也是一大難題。

台東縣長 饒慶鈴:「美麗灣將由全台東人共同擁有。」

台東縣政府財經處長 盧協昌:「清理一部分(公有)土地,如果有需要的話,會處分一部分土地來支援。」

美麗灣渡假村是2003年台東縣政府通過的第一件BOT開發案,卻因為開發單位將6公頃的開發面積,分割出0.9997公頃申請建照,刻意規避環評,後雖補做環評,但遭公民團體2度提出環評無效訴訟,2016年撤銷環評結論定讞,美麗灣營運遙遙無期,開發廠商2018年提出仲裁,向台東縣政府求償10多億元,台東縣政府認為,如今仲裁結論對台東縣政府有利,但環保團體卻認為,開發廠商違法在先,不應由納稅人買單。

台東縣長 饒慶鈴:「這次仲裁庭的判決結果,對台東縣政府來說是相對有利。」

反反反美麗灣行動聯盟代表 林淑玲:「買回來是不合理的,應該是要無償移轉給縣政府。」

至於美麗灣渡假村的主建物,環保團體也認為應該拆除而非轉為它用,台東縣政府則強調,不預設任何立場,將尊重民意與各界一起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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