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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部落組織執行能量及服務品質 建立考核機制有其必要性

中央社/ 2020.10.15 14:06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1015 14:05:38)針對近來外界傳出「屏東縣政府針對文化健康站、原家中心、教保中心統一研擬相關計畫人員的考核機制,是在侵害部落的自主權及缺少培力社區自主高度」等,縣府15日嚴正表示,縣府和部落組織是緊密夥伴關係,為落實部落照顧服務品質,建立考核機制有其必要性,並強調部落永續發展的關鍵取決於在地組織的執行能量,縣府絕無意逾越在地組織的自主性。

縣府原民處表示,為因應人口結構高齡化之趨勢及部落長者照顧服務的需求,於是在「一鄉一日照/日托、一社區一據點/文化健康站」的縣政願景之下,自104年至今,透過不斷擾動部落組織的動能,本縣9個原住民鄉轄內的81個部落,從34個文化健康站努力推動至今已達68個站(其中4站設置於原住民人口聚集的都會區)及5個關懷據點,加上2處日托中心、4處日照中心及15個家庭托顧站,整體佈健率高達99.7%,而目前原鄉地區僅餘一個村尚未設置文化健康站或關懷據點,本府目前仍持續在輔導在地組織中,並朝明年佈建率百分百為目標,完成這最後一哩路。以上所做的努力,無非都是為了建構部落完善的照顧服務網絡,以維護族人最基本的生存權益,而這些都是縣府與在地組織攜手推動的豐厚成果。

原民處進一步表示,縣府和部落組織是一個緊密的夥伴關係,是在共同守護部落的每一份子,而文化健康站、原家中心、教保中心均攸關部落大大小小族人的照顧工作,其服務品質不可不慎,再加上在地組織負責人更迭之後計畫人員也跟著撤換的情形層出不窮,進而影響渠等工作權益,因此縣府認為建立考核機制實在有其必要性,以確保部落照顧服務品質。

原民處強調,目前縣府研議的「三方契約(即縣府、執行單位與計畫人員)」是為了使各方權利義務關係清楚,所以縣府以負責任的態度一起訂約,但經綜整各方意見並審慎評估後,將不予採用;另有關執行單位及計畫人員考核部分,則將由縣府會同原民會共同督導並協助執行單位明確訂定並落實內部人員考核機制,以留優汰劣並提昇服務品質,未來縣府亦將不定期訪視,並將訪視情形提供執行單位作為人員考核之參據。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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