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違法核准土資場 桃市府建管處:如不服法律見解,歡迎提告
大成報/
5 年前
【大成報記者袁慧心/桃園報導】
針對有關桃園市議員朱珍瑶10月15日於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公開質疑至少六家土資場於150公尺內已經有5戶住家,違反規定。桃園市政府建管處長邱英哲說明指出,陳情人若認為市府違法核准土資場,或不服市府的法律認知,歡迎循訴願、訴訟程序去提告,若市府輸了,就撤照。
邱英哲處長表示,前桃園縣府年代在96年開始要求土資場於150公尺內不得有5戶以上住家,當年申請設置土資場時,若沒有5戶住家,後來縱使搬來5戶住家,也應維持法律的安定性,不應以「後來才搬來的住戶」來要求原本合法設置的土資場關門。
邱英哲處長表示,建管處後來清查該等土資場附近的建築物,大多係「違建」而非「合法建築」,不管是過去的桃園縣府年代或升格後的桃園市府,均認為應依土資場設置當時的設置條件為準,設置土資場的法律並無保障「違建」房舍權益之規定,若認為法規不清楚,建管處願意啟動修法,但修法前後的法律認知一致,仍不會保障違建。
(圖由桃園市政府建管處提供/建管處處長邱英哲表示,設置土資場的法規原意,並沒有要保障違章建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