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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船越界遭扣留46日重罰133萬今驅離出境

中央社/ 2020.09.23 13:01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00923 13:00:53)海巡署第四巡防區指揮部前於109年8月9日指揮艦隊分署台中海巡隊執行「護永專案-區域聯防」、「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專案」,於苗栗白沙屯外32浬(領海基線外17浬),帶案查扣越界中國籍「長O 58號」油船,該船非法越界且拒絕停船受檢,經重罰133萬後驅離出境。

海巡署艦隊分署業於109年9月21日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9、32、80條之1及其施行細則第42條等規定,除留置調查46日外並處以罰鍰新台幣133萬元,經確定罰鍰已匯入國庫,本(23)日上午11時許,業由台中海巡隊派遣PP10060艇將該船驅離出境。

台中海巡隊表示,海巡署艦隊分署執行「護永專案」及「海洋保育執法擴大掃蕩專案」之成效,不只說明政府維護海洋資源與護漁之決心不打折扣,更向國人宣示海巡保育執法絕不鬆懈。如有發現破壞海洋生態與漁業資源之不當行為,請利用海巡「118」免費服務電話或(04)2657-2782,台中海巡隊將立即前往處理。

第三海巡隊新聞發言人:副隊長林大靖

聯繫電話:(04)26572782轉203001

行動電話:0972630540

新聞聯繫人:科員吳采芳

聯繫電話:(04)26572782轉203117

行動電話:0932255397

訊息來源:海巡署艦隊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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