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神論/政治觀察家
號稱「史上最大立委收賄偵結了」。不過此案從偵辦之初,就被外界質疑為「政治辦案」,是執政當局「打擊」黨內外同志的工具,從起訴結果來看,斧鑿痕跡明顯,似乎落實了外界懷疑。
從起訴結果來看,陳唐山、趙正宇與徐永明三人「命運大不同」似可看出檢方偵辦三大邏輯:「黨國大老長期收錢的是交情無罪,黨政關係好的是輕放,監督政府但沒收錢的被起訴」
陳唐山長期收錢是交情 檢方替行賄收賄立下完美教戰手冊
陳唐山被檢方認定長期被李恆隆資助,從2002年擔任立委始開始,超過數百萬元。「捐助民進黨27萬」是募款,長期幫李恆隆推動SOGO案平反是交情。陳唐山承認幫李恆隆開協調會,質詢經濟部官員,檢方認為是「情誼」,給予「不起訴」處分。
陳唐山高齡80幾,是民進黨位高權重的大老,也是民進黨清廉象徵,即便立委退休,也持續被安排在國安局轄下的遠景基金會擔任董事長ㄧ職。對黨內高層可說是有極大影響力。
陳唐山在立院時期,ㄧ直是李恆隆平反SOGO案的最大依靠,原本外界都認為是「交情」與「正義」,但從檢方提供資料來看,陳唐山十幾年長期接受李恆隆供養,贊助助理,「幫民進黨要錢」,反而更像是李恆隆的「家臣」,「拿錢辦事」,幫李恆隆平反,被檢方不起訴處份,讓人懷疑檢方辦案標準何在。
但陳唐山被波及至SOGO案,或是不小心被牽連至黨內派系鬥爭中,若連陳如此份量的「黨國大老」都涉貪,對民進黨「自詡」的清廉肯定重傷,這或許是檢方「言詞懇切」的替陳唐山開脱的主要原因。
檢方此舉或許也為台灣的「行賄收賄標準」立下典範與「脫罪玩美教戰手冊」,未來只要長期收錢,有交情,就可以幫忙喬事情,即便「收的比別人多」,都是無罪;替行賄收賄開了一扇巧門。
趙正宇「文燦幫」府院關係良好,「重舉輕放」無涉貪污
除陳唐山外,檢方另一個讓外界瞠目結舌的就是政治光譜屬「文燦幫」的趙正宇。 趙正宇助理一肩扛起千萬收賄,「檢方全盤相信」,趙正宇涉貪「不起訴」,僅以較輕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與逃漏稅起訴,對於趙家中搜出近千萬現金也交代不清,可說「重舉輕放」。
檢方全盤相信趙正宇助理林家騏說辭,是「冒用老闆名義行騙客戶」,但檢方似乎把「長期運作立院法案的公關公司」都當笨蛋,交付了上千萬金額「被騙」?熟知立院運作的都清楚,若沒有立委出面背書,一般助理處理事情層級最多數十萬;本案金額高達上千萬,檢方全盤相信趙、林兩人真可說是「太傻太天真」。
趙正宇雖無黨籍,但外界都歸類其為「文燦幫」,更曾被認為是鄭文燦接班人。以鄭文燦跟府院良好關係,更被院長公開推崇為「下屆總統」,屬「文燦幫」的趙正宇,被檢方「天真的放過」,不能不讓外界有更多聯想。
檢方認證徐永明「唯一沒收錢」 「莫須有」硬扣期約
相對於陳唐山和趙正宇,有人幫其「開脱」,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最倒楣的是「強力監督政府」的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被檢方認定「沒收錢」,卻被「莫需有」的「期約」,強行起訴。
對比陳唐山長期協助李恆隆,徐永明參與公聽會角色,照檢方說法,「只有五分鍾」,也無幫李施壓官員,更沒收李一塊錢,卻被檢方以「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起訴,相較於檢方對陳唐山、趙正宇的輕放,對徐永明的「嚴苛」,不知標準何在。
退一萬步講,即使有請李恆隆捐時代力量政治獻金,李也沒捐;對比同樣涉及SOGO案,陳唐山請李恆隆「實捐民進黨27萬」沒事,李恆隆「沒捐時代力量黨」徐永明被起訴,也只能感嘆檢方對「大小黨」間的司法標準也是「大小眼」了。
從政治上來看,時代力量長期監督政府,「不做小綠」,早成為民進黨眼中釘,不趁此機會打擊時力更待何時,事件發生時,真相不明,媒體ㄧ直放假消息,徐收賄金額「從100萬到300萬」已把時力搞掉半條命,調查後發現「唯一沒收錢」的就是徐永明,若「不起訴」不是讓徐聲勢大振,執政當局豈肯讓此事發生?相信這也就是檢方不得不安徐永明ㄧ個「莫需有」罪名原因了。
從立委收賄案檢方辦案過程與結果來看,看似大快人心,實則充滿貓膩,「內行看門道」,此案「要鬥的全鬥倒」,「要保的都保住」,似乎落實了外界「政治辦案」質疑,也讓人不禁懷疑台灣檢方辦案的獨立性。
新聞照來源:資料照片/CNEWS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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